1 概述
客户分群是指通过条件筛选出的一批有相同特征的客户集合。分群管理模块基于以客户为中心的数据资产(包括客户属性、标签、行为事件及客户关联实体属性等),提供了多种分群创建方式、支持查看人群明细、使用情况及一方人群画像和腾讯公域人群画像的能力。
创建客户分群的操作入口:分群管理→分群创建,或分群管理→分群列表→客户分群→创建分群,系统支持自定义创建:根据所选的分群类型,按照页面引导填写基础信息、配置规则条件即可完成分群创建;也支持根据预置的模板创建,所选模板已预置了分群规则,点选可快速完成分群生产。根据不同的售卖版本,支持创建的分群个数有相应的容量上限管控。
目前提供的自定义创建客户分群的方式包括:
「导入创建」:根据文件导入的客户身份ID创建目标分群;
「规则创建」:根据客户属性、标签、行为事件等条件圈选目标分群;
「交并差创建」:通过多个分群交、并、差计算创建目标分群;
「拆分创建」:根据规则拆分某个已有分群,形成多个新的分群;
「SQL创建」:根据自定义SQL语句创建目标分群。
目前提供的模板创建客户分群的方式包括零售场景下,以客户为对象的8类规则分群模板:
「近30天产生过互动的未转化人群」——规则创建
「近30天产生过互动的已转化人群」——规则创建
「近30天未复购客户」——规则创建
「上月小程序沉默客户」——规则创建
「上周小程序沉默客户」——规则创建
「非会员的公众号粉丝」——规则创建
「昨日未转化新客户」——规则创建
「每日新增高意向客户」——规则创建
2 自定义创建
2.1 导入创建分群
导入创建分群,指按照系统模板,将已有目标人群的某种身份ID集合通过本地文件上传的方式导入CDP系统,与oneID进行匹配,筛选生成目标客户分群。支持重传一份文件对原有数据进行覆盖更新。
注意:若上传的ID不在客户资产列表中,则无法写入分群,需先将ID导入客户列表。
2.2 规则创建分群
规则创建分群,指通过客户属性、客户标签、客户分群、客户的行为事件/行为序列,以及关联的实体属性、实体标签、实体分群、实体行为等维度组合规则,圈选满足条件的目标客户分群。
例如,企业需要对超过1个月没有在商城消费的高级会员进行促活,则可圈选条件: (行为事件满足【过去30天】【未做过】【完成支付】)且(客户标签满足【会员等级】标签值为【高级】)
2.2.1 分群基础信息
必填分群名称,50个中文字符限制。
选填分群描述,100个中文字符限制。
可选分群分组,默认选择全部,下拉可选择已有的其他分群组。
可添加应用场景标记,支持多选。
2.2.2 规则编辑器-条件模板
规则创建客户分群支持以下条件模板作为筛选的规则,并以且或逻辑组合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当且仅当「数据管理-实体管理-客户实体」中配置了客户实体与其他自定义实体的关联关系时,此处才出现实体的相关条件模板:
点击「添加特征条件/行为事件/行为序列」按钮,可以再新增一个独立的条件规则组,可以在其中点击「添加特征/行为事件」按钮,添加具体的规则,与原有的条件组进行且、或组合。
点击“且/或”可以切换规则逻辑:
a. 且:属性、标签、分群、行为等条件取交集;
b. 或:属性、标签、分群、行为等条件取并集。
2.2.3 更新方式
规则创建客户分群支持选择以下更新方式:
a. 手动更新:选择手动更新后,仅用户点击更新后对规则进行重新计算;
b. 自动更新:按照用户定义的规则自动进行更新。自动更新,可进一步选择更新策略,即每日/周/月或指定日期开始更新的时间点;
c. 调度更新:按照任务上下游血缘依赖的排序自动进行按日调度更新;
更新数据范围:触发更新时包含的数据当前时间点以前的所有数据;
触发更新时的任务状态:该分群任务在更新中的状态,此时无法对分群进行任何操作,也不展示分群中的人数,直至更新完成。
2.2.4 预估人数
为了让创建者快速了解人群圈选的有效性(人数过少)及是否超过触达上限(人数过多),规则创建分群支持【预估人数】,点击后出现弹窗:展示预估分群人数、覆盖率。
2.3 交并差创建分群
交并差创建分群,指通过已有客户分群的交、并、差逻辑组合,筛选出新的分群。此功能提供了比规则创建更便捷快速的方式,让企业员工通过组合已有分群的方式圈选的目标客户。
例如,企业希望面向消费水平高的非会员人群搞一次活动,促进会员转化,可圈选是【高客单价的用户群】或者是【消费总额高的用户群】但不是【已注册会员人群】的目标人群。
2.3.1 分群基础信息
必填分群名称,50个中文字符限制。
选填分群描述,100个中文字符限制。
可选分群分组,默认选择全部,下拉可选择已有的其他分群组。
可添加应用场景标记,支持多选。
2.3.2 交、并、差的概念说明
交集: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x|x∈A,且x∈B}
并集: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记作A∪B={x|x∈A,或x∈B}
差集:以属于A且不属于B的元素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记作A-B={x∣x∈A,且x∉B}
图示说明集合1 ∩ 集合2 - 集合3的逻辑关系,灰色部分是三个集合的交并差组合结果。
例如:ABCDEFG为7个已有人群包,集合1= A∪B,集合2= C∪D∪E,集合3=F∪G,则最终条件公式为:(A∪B)∩(C∪D∪E)-(F∪G)
2.3.3 交并差编辑器-条件模板
条件模板初始情况下默认集合1中带有1个人群条件,其余集合内均为空;
每个集合可由若干人群的并集组合,最多可选取8个人群;
3个集合的总人群数量必需大于等于2才能创建成功(1个人群没有意义);
集合1或2中有人群,集合3为空,可以创建;集合1或2中为空,仅集合3中有人群,不支持创建——「交」「并」需在前,无「交」「并」不可做「差」。
2.3.4 更新方式
交并差创建客户分群支持选择以下更新方式:
a. 手动更新:选择手动更新后,仅用户点击更新后对规则进行重新计算;
b. 自动更新:按照用户定义的规则自动进行更新。自动更新,可进一步选择更新策略,即每日/周/月或指定日期开始更新的时间点;
c. 调度更新:按照任务上下游血缘依赖的排序自动进行按日调度更新;
更新数据范围:触发更新时包含的数据当前时间点以前的所有数据;
触发更新时的任务状态:该分群任务在更新中的状态,此时无法对分群进行任何操作,也不展示分群中的人数,直至更新完成。
2.3.5 预估人数
为了让创建者快速了解人群圈选的有效性(人数过少)及是否超过触达上限(人数过多),交并差创建分群支持【预估人数】,点击后出现弹窗:展示预估分群人数、覆盖率。
2.4 拆分创建分群
拆分创建分群,指通过规则配置,将某个已有客户分群拆分成若干个新的目标分群。
例如,企业希望在新品上市时对会员分流做偏好测试,则可以将【已注册会员人群】随机拆分为4个子包,供自动化流程节点推送不同新品优惠券时调用。
支持选择除拆分类型外的分群作为拆分目标分群。
拆分数量默认为2,支持定义2个以上、20个以下数量,当拆分目标分群人数规模小于20时,拆分数量不得大于目标分群人数。例如一个10人的分群,拆分分群数量至多是10个。
根据定义的拆分数量生成对应的拆分数据条目,每一条目支持填写拆分分群名称、分群描述,选择分群分组,支持预览子分群覆盖客户数量和拆分占比(该子分群在父分群中的人数占比)。
拆分比例显示为按个数默认均分比例,只支持编辑比例,支持更改,更改后最末个分群会根据更改来调整比例,总和恒为100%,不支持编辑拆分数据。子分群【拆分比例】的小数位精度根据【拆分目标分群】的规模而定,100人时0位小数,1000人1位小数,10000人2位小数,编辑时不可突破对应父分群规模的小数位数限制,例如对10000人的父分群,编辑子分群拆分比例只能是25.01%,不可以是25.001%。
2.5 SQL创建分群
SQL创建分群,指根据自定义SQL语句创建目标分群,适用于个性化的取数场景。
仅私有化/私有化订阅版本,或开通客户SQL分群资源包的SaaS版本支持该功能。
2.5.1 分群基础信息
必填分群名称,50个中文字符限制。
选填分群描述,100个中文字符限制。
可选分群分组,默认选择全部,下拉可选择已有的其他分群组。
可添加应用场景标记,支持多选。
2.5.2 SQL表达式规范
必须有且只有客户ID一列,确保最终筛选出某一堆客户ID作为分群结果。查询结果需返回1列客户ID;如圈选出“支付订单总数为10”的客户,示意如下:
SELECT event.contactid AS contactid, COUNT(event.orderid) AS count
FROM event
WHERE event_name = '支付订单'
GROUP BY event.contactid
HAVING COUNT(event.orderid) = 10
2.5.3 更新方式
SQL创建客户分群支持选择以下更新方式:
a. 手动更新:选择手动更新后,仅用户点击更新后对规则进行重新计算;
b. 自动更新:按照用户定义的规则自动进行更新。自动更新,可进一步选择更新策略,即每日/周/月或指定日期开始更新的时间点;
c. 调度更新:按照任务上下游血缘依赖的排序自动进行按日调度更新;
更新数据范围:触发更新时包含的数据当前时间点以前的所有数据;
触发更新时的任务状态:该分群任务在更新中的状态,此时无法对分群进行任何操作,也不展示分群中的人数,直至更新完成。
3 模板创建
分群模板包含在系统初始化配置内。通过模板,用户可以直观全面地了解系统提供的每种分群创建方式的最佳实践及在相关行业下的应用场景,降低使用分群模块的理解成本,并支持用户快速搭建基础分群体系。
分群管理一级模块下的分群创建和客户分群列表都可以切换到「模板创建」,支持根据模板名称搜索,点击卡片可快速进入创建页面。